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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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庭之花在浙江绽放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  今天,第四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杭隆重举行。省高级法院院长张启楣非常高兴地对记者说:“近年来,我省各级法院始终如一、坚持不懈地抓基层、强基础,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工作,全省的法庭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,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。”
  人民法庭是最基层的司法审判机构,与群众最亲近,关系最紧密,在法院工作体系中起着根基作用。张院长告诉记者,省高院15年来的3届4任院长都把人民法庭当作法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,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也都较好地认识到了这一点。经过多年的努力,我省的人民法庭建设走出了一条艰辛而又自豪的路,形成了一些具有浙江特色的有效措施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  人民法庭的变化最直观的莫过于法庭的审判办公条件。走进余姚的泗门法庭、慈溪的周巷法庭、萧山的临浦法庭,我们情不自禁地要为这些法庭整洁、宽敞、庄严的审判办公大楼而惊叹。张院长告诉记者,1998年他到一个法庭视察工作时,发现这个法庭的审判办公用房的地面坑坑洼洼,条件之差令人吃惊。目前,全省209个法庭中,已有102个达到国家发改委、建设部、最高院制定下发的有关标准,其中办公、审判用房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就有48个,还有许多法庭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新用房。
  硬件在改变,软件也在不断提高。处于最基层的人民法庭聚集了一批学历高、业务能力强、素质高的法官。804名默默工作在人民法庭的法官中,有601人的学历为本科以上,其中13人拥有研究生学历学位。
  法庭队伍的高配置极大地促进了审判事业的发展。在全省民事案件审判中,人民法庭可谓“三分天下有其一”。2003年到2005年上半年,全省人民法庭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2.8万余件,占全省审结民事案件总数的37.8%。而且,各法庭办案数还在上升。随着案子的增多,法庭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也在提高。法庭所办的一审案件上诉率仅为3.6%,发回重审和改判的不到1%,许多法庭还实现了“零上诉”、“零发回”和“零改判”。
  人民法庭与群众的关系越来越贴近,一个个“亲民法庭”让老百姓称道不已。在立案上,有上门立案、口头立案、电话立案、预约立案等便民的立案形式。在审判方式上,下乡审判、巡回审判等审判人员翻山越岭到老百姓身边审判是常见的方式。近2年多时间里,有统计的巡回审判就达9747次,1.1万余件案件解决在群众的家门口。为困难群众减收、缓收、免收诉讼费,对群众信访采取首问责任制等等司法救助行动,为群众解了大量燃眉之急。
  自从省高院开展“省级五好法庭”评选以来,全省法庭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创先进的氛围,已有94%以上的法庭是“五好法庭”。2002年开始,“五好法庭”又开始向新的目标前进——争创“省级模范五好法庭”。如今,第一批14个法庭已成功“晋级”。与此同时,“中国十佳人民法庭”、“全国优秀人民法庭”等国家级的荣誉也纷至沓来。15年传一棒,传出了人民法庭可喜的巨变。